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

时间:2024-08-12 13:44:41
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3篇

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3篇

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,责任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,签订责任书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。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?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,仅供参考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
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1

为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加强土地调控,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有关规定和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》(国发〔XX〕XX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发〔XX〕XX号)精神,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》,XX省人民政府与XX市人民政府签订本目标责任书。

一、认真落实保护耕地的各项政策措施,至XX年期间,XX市行政辖区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XX万公顷,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XX万公顷。

二、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,不得违法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超计划批准农用地转用。

三、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,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,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不低于建设占用的`面积和质量。

四、加强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管理,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,补划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不得低于占用的数量和质量。

五、按期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,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、土地整理、耕地开发。加强国家和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,保证按计划完成示范区建设任务。

六、不发生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特别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案件,对土地违法案件能及时查处并依法处理到位。加强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,市人民政府对调查统计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。

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自查,并于每年XX月XX日前将自查情况向省人民政府报告。

省人民政府在一般考核年对XX市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抽查考核,在目标考核年进行全面考核。若完不成上述目标,须限期针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,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审批,并按有关规定追究XX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责任。

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二份,省人民政府与XX市人民政府各执一份,自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
XX省人民政府省长:XX

XX市人民政府市长:XX

XX年XX月XX日

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

为保证幼儿身体健康成长,防止幼儿传染“手足口病”等各种传染病,提高保教质量,为幼儿营造一个温馨、舒适、安全的学习环境,特制订本责任书如下:

1、思想高度重视,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,用心做好每一件事。

2、工作期间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无故请假,请假要有请假条,病假出具正规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和病历。

3、保持本工作岗位的卫生清洁,不留死角。

4、对幼儿及家长要经常开展“手足口病”等传染病的安全教育。

5、每日对本班及物品按照规定进行通风消毒。

6、认真执行“晨午检”(测量幼儿体温、查看幼儿手、足、口腔部位有无皮疹或疱疹等异常症状)、“缺勤排查”(缺勤幼儿要追踪去向,病因追究落实到文字上)制度。

7、细心观察每一名幼儿,出现异常情况迅速处理并上报。

8、发现“手足口病”等传染病,不瞒报,不漏报,不迟报。

9、履行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工作职责。

如违反以上规定,将接受上级相应的党纪、政纪处分及行政、经济处罚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3

为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加强土地调控,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有关规定和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》(国发〔xx〕28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发〔xx〕31号)精神,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》,省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本目标责任书。

一、认真落实保护耕地的各项政策措施,至20xx年期间,市行政辖区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万公顷,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万公顷。

二、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,不得违法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超计划批准农用地转用。

三、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,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,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不低于建设占用的面积和质量。

四、加强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管理,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,补划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不得低于占用的数量和质量。

五、按期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,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、土地整理、耕地开发。加强国家和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,保证按计划完成示范区建设任务。

六、不发生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特别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案件,对土地违法案件能及时查处并依法处理到位。加强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,市人民政府对调查统计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。

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自查,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向省人民政府报告。

省人民政府在一般考核年对市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抽查考核,在目标考核年进行全面考核。若完不成上述目标,须限期针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,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审批,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责任。

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二份,省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各执一份,自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
xxx

  20xx年x月x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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